新邵县档案馆库房气体灭火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7日
项目概况
新邵县档案馆库房气体灭火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中辉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市北塔区状元洲街道资江北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 年12月 29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2025】000299号
委托代理编号: HNZH-2025-74
2、项目名称:新邵县档案馆库房气体灭火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 628609.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628609.00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合同定价方式: þ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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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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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邵县档案馆库房气体灭火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628609.00元 |
628609.00元 |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之内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的报价不享受评审优惠。
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无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本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 12 月17 日至 2025年12月24 日每日上午8:30 ~ 12:00,下午 14:30 ~
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本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中辉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市北塔区状元洲街道资江北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
3、获本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5年 12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新邵县政府采购交易场所(新邵县酿溪镇大陈路与七秀路交界处农业科技园综合楼五楼5002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 12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邵县政府采购交易场所(新邵县酿溪镇大陈路与七秀路交界处农业科技园综合楼五楼5002室)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新邵县档案馆
(2)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大新街
(3)联系人:周先生
(4)电 话:13874292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辉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邵阳市北塔区状元洲街道资江北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
(3)联系人:夏梓萁 朱凤阳
(4)电 话:0739-2351555 18890188288
3、项目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夏梓萁
(2)电 话:0739-2351555 18890188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