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内网电话视频会议室改造升级工程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4日
绥宁县人民检察院的绥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内网电话视频会议室改造升级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项目概况
绥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内网电话视频会议室改造升级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中辉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市北塔区状元洲街道资江北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9月 4 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委托代理编号:HNZH-2026-57
2、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内网电话视频会议室改造升级工程
3、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4、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绥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内网电话视频会议室改造升级工程 | 绥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内网电话视频会议室改造升级工程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788449.87 |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2)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的报价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3)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标准配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6年8 月24 日至2026年8 月31 日,每天上午9:00至 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中辉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市北塔区状元洲街道资江北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
3、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线下领取磋商文件等资料
4、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南中辉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市北塔区状元洲街道资江北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
六、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9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南中辉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市北塔区状元洲街道资江北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
七、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绥宁县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hnsuining.jcy.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中辉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hnzhxmzx.com/home)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询问及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R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宁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川石开发区
联系人:肖攀林
电 话:18390728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中辉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市北塔区状元洲街道资江北路状元府邸和府 8 楼
联系人:夏梓萁 朱凤阳
电 话:0739-2351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攀林
电 话: 18390728551